离了大谱!又一地现“房贷变消费贷”!购房者的损失由谁承担?
据央行此前通知,9月25日起,各家银行对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进行了下调。然而,近日多名河南濮阳的购房者发现自己买房的贷款降不了,原因是还了两年多的房贷竟是消费贷。11月7日,事件涉及的濮阳农商银行发布情况说明称,该行已成立工作专班,对有关客户将逐一排查,开辟绿色通道,采取有效措施,最大化满足客户的诉求。针对贷款办理过程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将从严处理。
在喻先生提供的9月30日与银行工作人员的通话中,银行工作人员解释称:“当时可能是房贷额度没有了,就全部走的消费贷,但当时工作人员肯定都说了贷款的性质。如果降息,后期都会一样降息”。
据喻先生反映,他当时办理贷款的时候,银行并没有告知贷款的性质,“要是说明了多少会有些印象”。喻先生还称,“现在中介也找不到了,在与银行多次沟通后,今年10月,利率从5.38%降到了4.3%”,但其希望把家庭房易贷调整为住房贷款的需求却被银行拒绝。
对于是否因为住房按揭贷款授信额度不足而向购房者发放消费贷款,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在办理贷款的时候肯定是和客户说明了情况,如果办理的是消费贷,客户可以和客户经理沟通下调利率,但贷款的性质变更不了。”
湖北麻城的何先生则反映,他在2021年12月买了一套二手房,在当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办理了4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为20年,也是因为存量住房利率下调政策实施,自己没有收到相关利率下调的信息才联系的银行,被告知自己竟办理的是房易融。
何先生说,他当时和中介去银行办理贷款,说明了自己需要办住房贷款,但“银行只是让核对了个人信息和贷款总额、利率(5.88%),而借款品种为房易融,借款用途为新增消费项,银行工作人员并没解释和告知其性质及含义。”
何先生称自己的贷款利率至今都没有下调,目前何先生的诉求是希望银行将这笔消费贷改为正常的二手住房按揭贷款,并享受国家降息政策。
对于何先生遇到的问题,麻城农商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贷款所签合同都是具备法律效应的,银行不可能变更客户的贷款类型。在签合同时,我们也都会向客户说明情况,不存在客户不知情就让签署合同的情况。”对于此类事件,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这说明一些银行在信贷方面出现乱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贷款发放后资金该如何用,一些金融机构未进行实质性审查。“过去对于消费贷等也是有严管的,但这里的特殊性是,很多购房者自称不知道是办理的消费贷,这说明一些信贷部门可能涉嫌违规操作或进行了误导。”
严跃进还表示,此类消费贷的贷款年限为20年,和常见的最高5年年限也是相违背的,更何况此类消费贷一般还需要有房产抵押,而本身此类购房者很多不会有房产,这也说明其背后出现了问题。媒体评:房贷变成消费贷,只要真查就能查出真相
明明办的是房贷,还的也是房贷,而实际上却是跟房贷八竿子也挨不到边的消费贷;明明该享受国家推出的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下调政策,却因被办的是消费贷而享受不了。如此境况,实在离谱。
监管部门也曾明令禁止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要求银行严格消费贷真实性审查,加强贷后资金管理。涉事人员难道不知道?
当然,板子不能仅仅打在中介身上,如果没有银行“打配合”,中介恐怕难以得逞。最关键的是,在联合做局之下,最无辜的民众成了受害者,他们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期待相关部门依法全面彻查,并能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反思此事,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是,房贷变成消费贷的背后,说明相关制度出现了失守现象,说明相关人员一旦动歪心思就能洞穿监管大门,还说明现有的监管需要打补丁、需要补漏洞。
最后,我们还要问一句,房贷成了消费贷,这个乱象是否只存在某一地?各地相关机构也需自我检视。无论如何,贷款办理是严肃的,也是严格的,如果打法律擦边球,抑或视法律为无物,就会出大事。对此,相关部门不可不慎。责任编辑丨白雅琦